虹口乡 - 概述
虹口乡位于市区东北的白沙河中游。东西最大横距16.9公里,南北最大纵距34.8公里。东接彭州市,南连向峨乡、金凤乡、白沙乡,西南靠龙池镇,西北和北邻阿坝州汶川县,幅员面积3

乡境除白沙河谷有少量冲积阶地外,全为高山峡谷地貌。由于未受第四纪冰川的直接影响,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中国--喜马拉雅森林植物亚区的动、植物都有分布,有高等植物3000多种,野生资源动物200多种,其中列入国家珍稀、濒危保护名录的动植物各30多种。北纬31°10′以上、即联合村以上205.2平方公里地域,为都江堰市原始林区,是成都平原的一道天然的绿色屏障。该区有林地面积122.4平方公里(占全市森林面积的38.6%),森林覆盖率达66.23%,有活立木蓄积182万立方米。其余为灌丛和高山草甸,原始森林植被景观极具特色。199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为国家级龙溪--虹口自然保护区。
虹口乡 - 地理位置
虹口乡境有紫(坪)宽(彭州市宽河坝)公路穿越,公路总长15公里,其中水泥路面12公里。有村道13条,总长51公里,一般宽度为3至4米。1999年实现村村通电话目标。

虹口乡发展猕猴桃3000亩,三木药材1000亩,无公害蔬菜300亩,食草型动物出栏1000头。完成退耕还林3500亩(种植猕猴桃2000亩,造林1500亩),在光荣村5组建立猕猴桃种植示范园、7组建立退耕还林示范片、2组建立退耕还草示范片,采取扶持、鼓励的办法,在深溪、庙坝、周家坪、八角庙发展农家休闲游接待点,并加大宣传力度,到虹口进行生态旅游的人数日益递增。
虹口乡 - 社会事业
虹口乡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得到加强较好地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全面完成,通过省、市验收。以建设党政班子、机关干部、农村干部三支队伍为重点,重管理,强监督,严考核,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强村级

计划生育工作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积极倡导优生优育,认真开展大普查、大调研、大帮促活动。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投资56万元的故县小学新校投入使用。扎实搞好了"村村通科普"工程活动,今年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9个村的科普宣传栏、4个文明生态村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四五"普法市县验收达标,全民法制水平不断提高,按标准建设了司法调解中心。认真搞好信访宣传活动,落实信访案件包保责任制,"平安虹口乡"建设不断推进,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虹口乡 - 乡镇建设
虹口乡自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党委、政府认真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安排、周密部署,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细致分工,明确到人,同时又通力合作,并且制定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一、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组织,加强领导。
为长期持续的做好这项工作,虹口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以虹口乡长黄力为组长,党委宣传委员、副虹口乡长侯凤环为副组长,工商、派出所、卫生院、农办、畜牧、防疫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防保所所长孙西山兼任办公室主任,许雪玲、尹晓燕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制定了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也相应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操作,责任到人,具体到村、到户、到企业,并且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加大力度,集中整治活动初显成效。
(一)、明确治理重点与范围。以粮、油、米、面、肉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食品为重点监管品种;以无照经营、小食品店、从事批发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集贸市场、超市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等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集贸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
(二)严格责任分工。为全面搞好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虹口乡政府按照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细致的分工。全虹口乡共分五个集中整治小组,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整治小组,由工商所负责;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由防疫站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小组,由安监办负责;畜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小组,由畜牧站负责;初级农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小组,由农技站负责。各小组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负其责,联合行动的管理机制。同时,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面目标考核。虹口乡政府与各部门、各行政村,部门与各经营业主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不彻底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其年底评优树先资格。
(三)集中整治情况:虹口乡共有69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6家,食品经营户48家,餐饮业4家,农资销售网点4家,猪肉经营户7家。在近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活动中,对全虹口乡的各类企业、摊点经营业主排查了一遍。共检查经营户69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记录69份,下发各类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69份,共查出安全隐患26起,现场整顿15起,限期整改11起。共累计查获过期霉变食品一宗,无合格证的饮料30余箱,染色牛肉20余公斤,无证卡

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活动,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全虹口乡主要农产品基地和虹口乡政府所在地的集贸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检测范围,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基本解决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尤其是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原料基地、规模化养殖场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已完全杜绝。
虹口乡辖区内的市场、超市100%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帐制度,食品时常监管“四制”已全面落实,基本实现了无缝隙覆盖。彻底解决了辖区所在地餐饮单位无证经营问题,做到了有证规范,无证取缔;食堂、饭店等餐饮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行为和使用有毒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已完全杜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一步规范,严厉打击了私自屠宰和加工、销售病死畜(禽)肉行为;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了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取缔了制假制劣食品黑窝点。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虹口乡辖区内食品市场安全形势总体好转,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集贸市场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自律制度和各执法部门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监督网络不断扩大,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时常质量得到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1]